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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如何能中止侦查

2024年3月10日  北京专门处理贪污、受贿、行贿罪律师   http://www.bjzmzwfzls.com/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如何能中止侦查
北京资深刑事辩护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长期致力于各类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执行案件、疑难复杂民商事诉讼案件进行有效的专业辩护与代理.擅长刑事辩护、刑民交叉、刑事企业风险防范、再审案件的处理。特别是职务犯罪类、经济类犯罪刑事辩护。1. 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
2. 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行为能力的
PS:在侦查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形而导致侦查活动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此时既不能终结侦查也不能撤销案件就适用侦查中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并未“中止侦查”的相关表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规定,检察长可以决定中止侦查,待中止侦查的情形消失后恢复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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