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是单位的,报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申请人是个人的,报身份证复印件1份。
2、申请人如实填写《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并随表附报有关证明材料:因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省级以上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调查、监测、医药生产计划或任务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因驯养繁殖、展览、表演、生产需捕捉的,必须附上单位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1份;因驯养繁殖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驯养繁殖证》复印件1份;因国际交往捐赠、交换需要捕捉的,必须附上当地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外事部门出据的公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
办理流程:申报-窗口初审和受理-业务科室审核-区级初审意见-市级审批-发证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申报途径:窗口申报:农业局窗口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