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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泉受贿案无罪释放

2024年3月1日  北京专门处理贪污、受贿、行贿罪律师   http://www.bjzmzwfzls.com/

 王某泉受贿案无罪释放

        北京专门处理冤假错案著名刑事辩护蒋亚平律师(13910710282)认为,坚守防范冤假错案的司法底线,用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疑罪从无原则筑牢防范冤假错案的法律防线,让冤假错案的制造者通过司法责任追究付出应有的代价,让司法机关在每一起冤假错案中深刻反思和完善制度,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决纠正冤假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党领导下的人民法院对国家和人民的郑重承诺,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案件名称:王某泉受贿案审理法院: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1)辽14刑终65号裁判理由:原判认定上诉人王某泉构成受贿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具体理由:首先,本案的直接证据的真实性存疑。本案的关键证人杨某、封某、张某1、李某与本案存在利害冲突。且证言与书证存在矛盾,其真实性存疑。

其次,本案的间接证据的证明力较弱,未能达到补强的证明标准。证人姚某1证明,其知道送给王某泉10万元之事,但其是听杨某说的,属于传来证据,且姚某1与杨某有亲属关系,其证言的证明力较弱;另外,杨某于201382日存入案外人陈军账户的10万元现金,与辽宁郑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金员齐某证言称的借给杨某的10万元现金是否为同一笔款项存疑。再次,辩方所提供的证据不能排除存在真实性的可能。辩护人提供了一份录音光盘,该录音资料与杨某等人指证王某泉受贿时间存在矛盾。虽然未提供录音的原始载体,但不能据此否定存在真实的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另外,原审出庭的证人杜某1证实,杨某曾让其证明给王某泉送过10万元;证人钱某证实,杨某曾让其说给过王某泉钱。虽然不能确定二证人证言的真实性,但也不能排除存在真实的可能性,亦不能排除合理怀疑。

综上,本案的相关证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所作证言的客观性,且相关证言与书证之间存在矛盾,各证据之间未能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王某泉无罪。


来源: 北京专门处理贪污、受贿、行贿罪律师  Tags: 北京刑事辩护著名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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