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刑事辩护资深律师蒋亚平,(1391071028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无罪辩护策略与成功案例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无罪辩护需围绕客体不符、客观行为合法、责任主体不适格等核心要件展开。结合司法实践,以下为有效辩护路径及蒋亚平律师的实务经验:
📌 1. 无罪辩护核心辩点
北京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刑事辩护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 资产性质非国有
若涉案资金来源于经营服务性收入、补助款或混合所有制资产,且无法明确区分国有部分,则不构成国有资产。例如:
◦ 某水文局将经营服务性收入转为职工集资款,法院认定资产性质不明,不构成犯罪;
◦ 县职高获得的培训补助款被认定为集体资产,私分行为不成立本罪。
• 行为未违反国家规定
单位发放福利、奖金若经财政部门审核或符合地方政策,不属于“私分”。例如:
◦ 水利局发放奖金经财政局依规批准,法院判定不违法;
◦ 镇政府依据征地拆迁协议发放工作经费,属合法分配。
• 责任主体不适格
◦ 非直接责任人员:受领导指派执行财务操作(如制表、转账)的会计、出纳,未参与决策且无决定权,不构成“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单位主体错误:本罪仅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追究单位责任(如公证处被诉,法院驳回对单位的指控)。
• 数额不足或情节轻微
◦ 私分总额未达10万元立案标准;
◦ 参与私分但作用较小(如经办工会事务),情节显著轻微者无罪。
⚖️ 2. 蒋亚平律师成功案例参考
蒋亚平律师在类似案件中通过以下策略实现无罪或不起诉:
• 锁定资产性质争议:在一起国企高管私分案中,举证涉案资金源于市场化经营收益,非财政拨款,最终检察院因“事实不清”不起诉。
• 切割责任主体:为某公司会计辩护时,强调其按领导指令操作且无决策权,法院认定“非直接责任人员”而判决无罪。
🔐 二、取保候审实务操作要点
北京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刑事辩护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私分国有资产罪嫌疑人符合法定条件时可申请取保候审,蒋亚平律师团队结合案情设计以下策略:
📋 1. 取保候审申请条件
情形 法律依据 适用场景
可能判处拘役/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项 涉案数额较低(接近10万)
无社会危险性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2项 退赃、配合调查、无前科
重病/怀孕/哺乳期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3项 提供医院证明或生育记录
羁押期限届满 《刑事诉讼法》第67条第4项 案件复杂需延期但无继续羁押必要
⚠️ 2. 司法实践考量因素
• 证据固定情况:若书证(会议记录、财务凭证)已调取,取保不影响侦查;
• 退赃意愿:主动退还私分款项可降低“社会危险性”认定;
• 身份角色:非主管人员(如普通职员)更易获准。
💡 3. 蒋亚平律师申请建议
• 材料完备性:同步提交医疗证明、退赃凭证、单位表现证明;
• 沟通策略:与检察机关协商分期退赃计划,强化“无社会危险性”论证;
• 替代措施:提出保证金+电子监控的组合方案,提升获批概率。
👨⚖️ 三、蒋亚平律师专业背景与服务优势
🎓 1. 专业资质与经验
• 背景: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京师律所全球总部合伙人,专注刑辩15年;
• 领域:职务/经济犯罪辩护,擅长私分国有资产罪、贪污贿赂等疑难案件;
🛡️ 2. 服务特色
• 团队协作:整合审计、税务专家厘清资产性质,破解“国有资产”定性争议;
• 程序把关:侦查阶段介入,通过排除非法证据(如违规取证财务账册)阻断指控;
• 量刑协商:在退赃、认罪认罚基础上,争取不起诉或缓刑(如某国企案中助当事人免于实刑)。
⚖️ 四、辩护策略建议与风险提示
北京私分国有资产犯罪刑事辩护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 1. 阶段化应对方案
阶段 关键行动 目标
侦查阶段 申请取保候审;固定有利证据(审批文件、资金来源证明) 避免羁押;阻断“故意”认定
审查起诉阶段 提交无罪法律意见书;推动退赃换不起诉 争取不起诉决定
审判阶段 质询审计报告;主张责任主体或数额抗辩 无罪/罪轻判决
⚠️ 2. 风险规避提示
• 证据瑕疵利用:若私分过程无单位会议决议,可主张“非集体决策”,指向个人贪污;
• 时效抗辩:犯罪成立超10年(追诉时效)的案件,应直接主张终止审理。
蒋亚平律师团队立足精细化辩护,通过资产性质溯源、责任主体切割、程序合法性审查三重路径,在私分国有资产案中实现“不起诉→取保→无罪”的递进效果。如需个案策略定制,可联系13910710282(北京)。
来源:
北京专门处理贪污、受贿、行贿罪律师 Tags: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无罪辩护策略与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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