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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全面解析

2025年7月3日  北京专门处理贪污、受贿、行贿罪律师   http://www.bjzmzwfzls.com/
北京专门处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全国资深律师蒋亚平,(1391071028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全面解析,结合刑法规定、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从构成要件、认定难点到量刑标准进行系统梳理:一、犯罪定义与法律依据1. 核心概念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其他关系密切人(含离职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利用其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影响力,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或间接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收受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388条之一。
2. 影响力来源
  ◦ 直接影响力:通过国家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行为(如配偶要求配偶违规审批)。
  ◦ 间接影响力: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如司机通过局长打招呼)。
🔍 二、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关系密切人的认定
类型 范围与认定标准 案例
近亲属 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等法定亲属 某市委书记妻弟收受工程介绍费
其他关系密切人 需实质判断:
• 交往频率(如频繁宴请、共同利益)
• 对公权力的实际影响力(如司机、同学) 甲通过打牌结识科长并多次请托;司机周某利用领导影响力收受450万
离职人员及其关系人 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湖南政协原副主席戴道晋退休后受贿366万
认定关键:不于表面关系(如同学、战友),需考察日常互动亲密度及是否足以影响公权力行使。
(二)客观要件:行为与结果
1. 利用影响力
  ◦ 国家工作人员对请托事项可不知情(否则可能构成受贿共犯)。
  ◦ 影响力需与职务行为存在因果关系(如请托人因相信影响力才行贿)。
2. 谋取不正当利益
  ◦ 利益本身违法(如违规获得补贴、工程中标)。
  ◦ 程序不正当(合法利益通过行贿、违规操作获取)。
3. 收受财物
  ◦ 既遂标准:实际控制财物(未实际取得属未遂)。
  ◦ 未谋取到利益仍可定罪(如因政策变化未获补贴,但已收钱并请托)。
(三)主观要件:直接故意
明知自己利用影响力交易财物,仍希望或放任结果发生。
(四)客体要件
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公众对公权力的信赖)。
⚠️ 三、立案与量刑标准
北京专门处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全国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依据《关于办理贪污贿赂案件适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情节类型 数额或情形 量刑
立案标准(其他较重情节) 数额≥3万元
或数额1万–3万+下列情形:
①多次索贿;②致公共利益损失;③谋取职务提拔/调整;④曾因贪腐受处分/刑事追究;⑤赃款用于非法活动;⑥拒不交代赃款去向 3年以下有期/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严重情节 数额≥20万元
或10万–20万+上述情形 3–7年有期,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特别严重情节 数额≥300万元
或150万–300万+上述情形 7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没收财产
注:离职人员犯罪与在职人员关系密切人量刑标准一致。
⚖️ 四、司法认定难点与辨析
北京专门处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全国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与受贿罪的区别
  ◦ 主体差异:受贿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是其关系密切人。
  ◦ 行为模式:
    ▪ 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并共谋 → 受贿罪共犯;
    ▪ 国家工作人员不知情 → 关系密切人单独构成本罪。
案例:市委书记妻弟收钱后通过其姐(市委书记妻子)打招呼,因书记不知情,妻弟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 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界限
  ◦ 关键看利用的是谁的职务便利:
    ▪ 利用本人职务便利(如公司高管)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利用国家工作人员影响力 →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3. 共同犯罪认定
北京专门处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全国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  ◦ 两名以上关系密切人共谋利用影响力 → 本罪共犯。
  ◦ 国家工作人员知情后未退赃 → 国家工作人员定受贿罪,关系密切人定本罪。
📌 五、典型案例参考
1. 司机受贿案
  ◦ 海南省委原常委张琦的司机周某,利用张琦职权通过国土、规划官员为他人谋利,收受450万元 → 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2. 退休官员受贿案
  ◦ 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戴道晋退休后,利用原职权帮人承揽项目,收受366万元 → 因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刑4年。
3. 未实际谋利仍定罪案
  ◦ 甲收钱后通过科长下属为请托人谋取补贴,虽因政策变化未成功 → 仍构罪(因法益已受侵害)。
💎 实务建议
北京专门处理.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全国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辩护重点:
  ◦ 质疑“关系密切”的实质证据(如仅有表面交往无实际影响力)。
  ◦ 主张利益正当性(如程序合规且未排挤他人)。
2. 举报要点:
  ◦ 收集财物往来凭证(银行流水、合同);
  ◦ 证明不正当利益与影响力的因果关系(如微信记录、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量刑参照受贿罪标准,但需严格区分主体和行为性质。若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知情不纠,可同步追究其纪律责任(《党纪处分条例》第8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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